服务项目 >> 特种设备许可证办理 >> 起重机制造、安装、维修、改造许可咨询
详细介绍
一、起重机制造(含安装、维修、改造)许可取证咨询业务范围:
1.桥式、门式起重机(A)
2.流动式起重机(A)
3.门座式起重机(A)
4.桥式、门式起重机(B)
5.流动式起重机(B)
6.门座式起重机(B)
7.机械式停车设备
8.塔式起重机、升降机
9.缆索式起重机
10.桅杆式起重机
二、起重机安装(含维修)许可取证咨询业务范围:
1.桥式、门式起重机(A、B))
2.流动式起重机(A、B)
3.门座式起重机(A、B)
4.机械式停车设备
5.塔式起重机、升降机
6.缆索式起重机
7.桅杆式起重机
三、起重机制造(含安装、修理、改造)专项条件
1 桥式、门式起重机(A),流动式起重机(A),门座式起重机(A)
1.1 人员
1.1.1 技术负责人
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,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,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。
1.1.2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
(1)质量保证工程师,具有工程师职称,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;
(2)设计、工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,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,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,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;
(3)材料与零部件、焊接、电控系统制作、产品检验、安装调试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,具有工程师职称,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,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;
(4)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,具有工程师职称,无损检测相关专业毕业或者具有Ⅱ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,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。
1.1.3 技术人员(注 H-2)
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机械和电气专业人员共不少于 12 人,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2 人,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。
注 H-2:技术人员可以担任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,下同。
1.1.4 检验人员
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 8 人,其中包括持有相应Ⅱ级无损检测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 2 人(外委的不要求)。
1.1.5 作业人员
安装人员不少于 8 人,指挥不少于 2 人,司机不少于 2 人,焊工不少于 20 人
(注 H-3),电工不少于 5 人。
注 H-3:主要受力结构件采用自动焊接生产线或者焊接机器人焊接时,焊工的数量可以减少 50%,下同。
1.1.6 安装项目负责人
具有工程师职称,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,具有起重机械安装工作经历。
1.2 工作场所
(1)制造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厂房面积不小于 5000m2;
(2)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 400m2;
(3)仓库面积不小于 400m2。
2 桥式、门式起重机(B),流动式起重机(B),门座式起重机(B)
2.1 人员
2.1.1 技术负责人
具有工程师职称,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,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。
2.1.2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
(1)质量保证工程师,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;
(2)设计、工艺、电控系统制作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,具有工程师职称,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,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;
(3)焊接、材料与零部件、产品检验、安装调试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,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,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,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;
(4)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,具有工程师职称,无损检测相关专业毕业或者具有Ⅱ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,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。
2.1.3 技术人员
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机械和电气专业人员共不少于 12 人,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6 人,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。
2.1.4 检验人员
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 4 人。
2.1.5 作业人员
安装人员不少于 5 人,指挥至少 1 人,司机至少 1 人,焊工不少于 10 人,电工不少于 3 人。
2.1.6 安装项目负责人
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,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,具有起重机械安装工作经历。
2.2 工作场所
(1)制造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厂房面积不小于 1500m2;
(2)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 200m2;
(3)仓库面积不小于 100m2。
3 机械式停车设备、塔式起重机、升降机、缆索式起重机、桅杆式起重机
3.1 人员
3.1.1 技术负责人
具有工程师职称,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,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。
3.1.2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
(1)质量保证工程师,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;
(2)设计、工艺、焊接、电控系统制作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,具有工程师职称,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,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;
(3)材料与零部件、产品检验、安装调试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,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,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,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;
(4)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,具有工程师职称,无损检测相关专业毕业或者具有Ⅱ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,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。
3.1.3 技术人员
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机械和电气专业人员共不少于 12 人,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6 人,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。
3.1.4 检验人员
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 4 人。
3.1.5 作业人员
安装人员不少于 5 人,指挥至少 1 人,司机至少 1 人,焊工不少于 10 人,电工不少于 3 人。
3.1.6 安装项目负责人
具有工程师职称,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,具有起重机械安装工作经历。